根据本地块实际建设需要,台州市高铁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对地块用地性质进行调整,将本地块用地性质变更为居住用地及文化设施用地等一类建设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中“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台州市高铁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委托浙江众寰科技有限公司对台州市高铁新区一期1#地块进行地块环境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