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椒江区中心大道东侧D中心大道以东、经三路以西地块位于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中心大道以东、经三路以西(不包含靠中心大道的绿地区域),该地块原所有权为大板桥村和义民村,目前地块内部主要为农田、民房和少量工业生产,地块用地面积为58625m2,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
根据本地块实际建设需要,台州市商贸核心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对地块用地性质进行调整,将本地块用地性质变更为居住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中“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台州市商贸核心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浙江众寰科技有限公司对台州市椒江区中心大道东侧D中心大道以东、经三路以西地块进行地块环境调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