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高铁新区一期2#地块位于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该地块原所有权为花泾村,目前地块内部主要为山地、宅基地、一家小型工业企业,地块用地面积为8197m2,现为商业用地及公园绿地,拟规划为文化设施用地(A2)。
根据原有规划文件,本地块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及公园绿地(B3、G1)。根据本地块实际建设需要,台州市高铁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对地块用地性质进行调整,将本地块原有用地性质商业用地及公园绿地(B3、G1)变更为文化设施用地(A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中“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台州市高铁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委托浙江众寰科技有限公司对台州市高铁新区一期2#地块进行地块环境调查。
